【封面评:#哄抢40万冻品性质恶劣应该入刑#】#警察辣椒水也止不住哄抢的手# 近日,一辆货车在山东曲阜发生事故翻车,散落的猪蹄、鸡腿等大批冷冻货物遭遇村民哄抢,民警喷辣椒水都无法制止,损失高达40万元。在货车发生事故后,村民第一反应不是救人而是抢劫,如此恶劣的行径,唯有刑罚利剑才能斩断。有网友评论说,这个时候了还贪小便宜。在@我是霁月 看来,这岂是一句“贪小便宜”就能带过的?当哄抢者踏过伤者呼喊与法律警戒线,明知货物有主、听见货主请求、甚至抵抗民警执法,依然要将货物据为己有,这分明就是一场毫无争议的抢劫!村民们争抢的不仅是冻肉,更是对文明秩序的践踏。当民警的辣椒水都挡不住村民的贪婪时,社会预警系统早已亮起刺目红灯,这种趁火打劫的行为令人发指。更让人愤怒的是,村民那句“大家都在抢”,直接暴露了他们“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在霁月看来,唯有亮出刑罚利爪,才能斩断“法不责众”的恶性循环。律师认为,无论人数多少,但凡触碰法律,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哄抢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构成聚众哄抢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唯有“法不责众”的幻觉被刑罚彻底打破,让每一次哄抢都付出沉重代价,我们才能避免类似的恶劣行为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