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食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该规范进一步压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主体责任,系统性解决当前食品经营环节尤其是农村地区存在的进货查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从源头阻断问题食品流入市场,持续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工作规范》为食品经营者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执行指南。首先是查验内容精细化。针对不同类别、不同来源的食品,分类明确了需要查验的供货者资质证明、进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其次,记录要求标准化。详细规定了食品进货和销售时需要记录的具体信息项目,方便经营者对照执行,准确履行法定义务。同时,追溯手段信息化。鼓励经营者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如实采集、留存进货查验和销售信息,提升食品安全追溯的效率和准确性。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进货查验是食品经营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更是构建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核心环节。为确保《工作规范》有效落地,市市场监管局已同步印制统一格式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重点发放至农贸市场商户及农村地区食品经营主体,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通州、朝阳、丰台等辖区农贸市场开展进货查验台账电子化试点工作,正在推动实现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既大幅降低商户进货查验记录时间和纸张成本,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又方便消费者扫码查询溯源信息,让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利用平台监管端抽查商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近年来,北京市通过强化全链条监管,食品安全治理成效显著,食品经营秩序总体保持向好态势。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仍存在薄弱环节,例如部分商户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进货时需索要、留存哪些有效凭证不清晰,或索要进货凭证内容过于简略,难以满足食品溯源的基本要求,为假冒伪劣食品渗入农村市场提供了可乘之机。
随着《工作规范》的实施,北京市将进一步压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封堵问题食品流入市场销售的渠道,持续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编辑 张牵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