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及,要“激发住房消费潜力”,具体措施包括:
1.推动城中村改造和房票安置购房转化。
2.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有序解决维护城市基本运行重点行业一线人员的住房问题。
3.推动“好房子”建设,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4.落实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
城中村改造方面,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住建局此前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今年用于市六区城中村改造的补助资金共39398万元,对应的2025年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包括:完成拆除新建改造15037户,筹集安置房18788套。
“好房子”建设方面,继去年10月出让宁波第一宗高品质住区试点地块东部新城明湖A6地块后,今年以来,市区又成交了高新区馥香园南侧宅地、北仑大碶博平小学东南侧宅地、江北永红区块宅地、海曙段塘原汽配市场地块等4宗高品质住区试点地块;已挂牌、待成交的高品质住区试点地块,还有东部新城明湖西南侧宅地、江北奥体中心北宅地。
另外,宁波“好房子”标准——新版《宁波市住宅项目设计实施细则》也已发布,并定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接下来,“好房子”楼盘会越来越多。
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方面,宁波已于今年3月10日起调整市六区契税缴纳家庭住房套数查询范围,即从原先查询市六区范围内的家庭住房套数,调整为只查询购房所在区的家庭住房套数;
现行的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还有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的“换房退个税”政策,即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税。
此外,今年3月,全市还举行了“住房购新配送消费券”活动,共发放消费券1.6亿元。
记者徐露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