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年6月25日,在内忧外患的局面下,左宗棠于《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中痛陈“中国之睿知运于虚,外国之聪明寄于实”,主张“延洋匠教习华人按图承造”,奏请在福州马尾创办船政,引进西方科学技术,仿造新式轮船。7月14日旨准在福州创办船政。
创办之初,左宗棠重金聘用法国工程师来闽教学指导,以求尽快与西方技术实现对接。然在1867年沈葆桢接掌之前,福州船政局却存在有日意格聘37名英法洋教习月糜白银8000两之巨款,而闽省木匠、铁匠虽众却仅能司斧凿粗活的局面。洋匠保留有核心技术,本土工匠的潜力无从激发,增加了财政负担,却无法提升关乎国计的海防重器、技术自主的能力。
因此,自1867年接掌船政大臣到1875年离任,在船政任职的8年期间,沈葆桢大刀阔斧,重视“权操自我”,强调“船政的根本在学堂”“海防的根本,首在育人”。为让更多主动权掌握在中国人的手上,培养出自己掌握技术、会造船、会驾驶的船政人才,沈葆桢以“华匠与洋匠器用相悬,非严定考课章程,无以激劝”的紧迫感,构建起一套独立的质量与人事考核激励制度,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模式管理船政局匠人。
沈葆桢认为没有真本事,无法甩掉洋拐棍,技术自主就是空话,提出“工匠非经考校,不得委以要工”,立考课之法。考核中,打破了原有“安逸”的考试方法,严格执行章程,采取“末尾淘汰”的考核制度,激发工匠的危机意识,锻造华人工匠的硬实力。
在考核依据上,方案订立之初,沈葆桢尚以“手艺娴熟,式样精良”等模糊性评语为据,但自1869年之后,因“万年清”号建造期间,木匠陈平未掌握蒸汽烘弯技术导致船体出现缝隙,沈葆桢强化技术考核标准,于1875年奏请朝廷批准《更定考工章程疏》,规定:其一曰密合之度,命以泰西游标卡尺度量船板间隙,逾零点三毫者即责重修;其二曰时效之限,定轮机装配须达洋匠工速八成,迟滞者削其“超产奖”;其三曰物耗之率,楠木锯削废料若逾一成五,则管匠者俸银扣罚。此般毫厘标准,开中国工业量化管理之先河。
尤可注目的是,1874年洋匠归国前夕,沈葆桢更设“匠首学堂”认证之制,生徒需经几何测算、汽机原理笔问及现场装机三重试炼,合格者颁“船政监造执照”,首期闽匠林祥年等20人持此牒文,即代法匠博赖执掌轮机厂务,裴荫森叹曰“华匠执钥,实肇于此”。
考核能划出底线,但要让华人工匠憋着劲学本事,想办法提效率、搞创新,就需要更强的动力。对此沈葆桢打破“平均”,以能力定薪,采取“三等九级”职业进阶体系。1868年10月,沈葆桢颁布试行《核定工匠章程》,将船政局工匠分为艺徒、匠人、匠首三个层级,形成每季小考与年终大考的双重评估机制,考核标准明确量化,并且这种分层考核直接关联到工匠的薪酬结构。其规定,匠人分为一、二、三等,一等匠月银12两,三等匠仅6两,使得船政内部按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生产技术和管理中所担任的职务的重要性、责任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分别规定各职务的薪水标准。
沈葆桢还采用“重奖”鼓励船政工匠进行技术建造与创新。前文提到的“超产奖”,是沈葆桢主政期间为鼓励生产,除基础月银外专门设立的,其规定提前完工者分润节省工费之半。为激励创新,还设有针对技术创造、改良的“创新奖”。沈葆桢于清同治九年(1870年)二月初十日上《船政渐著成效,恳俟轮机创造就绪择优请奖折》,称:“兴事以来,招中国素习洋舶之人为管驾官,当其任者,皆有奋于功名之念,不敢惟利是视而以效命圣主为荣……可否吁恳天恩,将出力之中外文武员弁、工匠人等容臣择优请奖,以资鼓舞而收后效。”
彼时的中国还受到儒家价值体系的影响,所以沈葆桢主政期间还设有“符号资本”授予作为对工匠的荣誉性激励。1870年12月奏请为轮机匠首李寿田、铁匠首李阿福赏六品顶戴,因其“教导艺徒三百人成材”。船政衙署前更立“功勋碑”,镌刻年度最优者姓名,将技术成就纳入儒家“立言立功”的价值谱系。
对于船政局当中的洋人工匠,沈葆桢勒令洋匠“限期授艺,教成华工”。沈葆桢称:“臣与日意格约限满之日,洋匠必尽数遣散,不得以船工未毕,酌留数人。如中国匠徒实能按图仿造,虽轮船未尽下水,即为教导功成,奖励优加,犒金如数,必不负其苦心。倘洋匠西归,中国匠徒仍复茫然,就令如数成船,究于中国何益?”在1871年,沈葆桢在修订《考核新章》时增设“华匠首参核图式”之条,命日意格等监工签署技术担保文书,并改变了外教授课、学生听讲的方式,要求让洋匠教授华匠看图设计课程,再放手让华匠亲手参与制造。如果有不妥当之处,再让洋匠讲解其中原理,让其再改正。
对于洋匠的管理,沈葆桢态度强硬,对不该聘用的洋员拒绝聘用,对不遵约束、不守规矩的洋员、洋匠坚决照章辞退,确保一切服务于教会华匠,实现技术自主。如逊顺在后学堂教授驾驶班学生,他以战胜者自居,不把中国学生放在眼里,常非礼虐待学生,沈葆桢查明真相,撤去逊顺教习的职务;在1869年9月“万年清”号试航时,总监工达士博要求用洋人引港,沈葆桢为了“杜其荐用洋人驾驶之渐”,严正拒绝这一无理要求。达士博竟然聚众怠工,沈葆桢果断革退“不遵匠头约束”的法国工匠博士巴。达士博赴法领事馆具控,法国驻福州副领事巴世栋出面干预,要求收回成命,遭沈葆桢驳斥。
沈葆桢的坚决反对,挫败了外国人干涉中国船政的企图,让中国人自主掌控了船政造船工业技术主权,遂有1872年“扬武”号巡洋舰建造之际,出现轮机匠首汪乔年独立演算蒸汽参数而洋匠画押认可之破冰时刻,日意格谓之“中华匠作主权在握之始”。
事实证明,沈葆桢的这一套考核激励制度实现了“权操自我”的宏伟目标。1873—1875年洋匠从船政局中逐步撤离。1873年夏,船政大臣沈葆桢批准日意格对船政生产厂区的主车间进行考核,考核教学成果以及中国技术人员能否全面接手生产工作。经过对木工、木模、铸造、锅炉、轮机等车间的考核,艺徒和工人们已完全能独立完成工作。
1874年福州船政独立完成亚洲首艘自造巡洋舰“扬武”号。同年6月《船政成效清单》详列:“轮机、水缸等厂华匠已能放手自造,监工洋员悉数辞退。”更深远的影响在于人才辐射,1875年江南制造局高薪聘走28名船政匠首,据《李文忠公函稿》记载,李鸿章感慨“闽匠精熟西法,一人可抵沪上三人”,侧面印证了考核激励制度在人力资本积累中的核心作用,使福建船政成为晚清工业化的匠才摇篮。
从“洋匠糜费而华匠粗陋”的困局到“华匠执钥而主权在握”的破局,在福州船政局主政的8年之间,沈葆桢始终坚持“权操自我”理念,严考重奖,逐步搭建福建船政局工匠的培养体系,成功将近代造船的核心技艺与命脉牢牢掌握在中国人的手中。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