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7月28日讯 今日,记者从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发布。其中明确,监督机构要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每个单位工程抽查比例不少于该单位工程总户数的1%,顶层和底层作为抽查重点。
《通知》指出,要强化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完成分户验收问题的整改后,应向监理单位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通过智慧监管系统报送至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在收到申请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对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通过智慧监管系统一次性告知。
同时,监督机构在审查时,应重点关注分户验收、预验收、业主开放日发现的问题是否完成整改,重点关注室外排水管网的灌水、通水、通球、闭水等功能性试验和管网内窥检测是否合格,以及监督机构下发的监督措施是否实现闭环,问题是否完成整改等。
《通知》明确,监督机构在参加竣工验收会时,应全程使用监督记录仪,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住宅抽样每个单位工程抽查比例不少于该单位工程总户数的1%且不少于5户。别墅等群体性建筑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户数的1%且不少于5户,顶层和底层将作为抽查重点。同时,公共空间方面,地下室、屋面必须查,抽中楼层对应的楼梯间、电梯前室、入户走道、管道井等必须检查。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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