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79,债券代码:123118,证券简称:惠城环保,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概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该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合计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
决策过程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
风险与控制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为应对这些风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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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监控 | 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发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 |
独立监督 |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全面检查产品,合理预计风险与收益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
信息披露 | 根据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购买及损益情况 |
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公司还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核算处理。
各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也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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