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发布的公告,*ST沐邦(维权)(603398)及其相关实体,包括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志远和关联方张忠安,收到了责令改正措施。同时,公司财务总监汤晓春和董事会秘书刘毅则收到了警示函。
此次监管措施的主要原因是*ST沐邦及相关主体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年度报告等披露文件存在错误。具体而言,公司在2025年3月1日和4月30日披露的公告中,财务信息存在不准确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此外,公司在2024年2月至2025年4月期间,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且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所有相关责任人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采取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