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千龙网)
绩点制与等级制最后都受制于评优、升学中名次评价,这是必须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据报道,7月25日,北京大学在校内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科学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从2025级学生起,在各类含有学业评价的工作中不再使用绩点;课程考核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进行评定和记载(等级制成绩不换算成绩点);不再设置指导性课程成绩优秀率指标。
在学业评价中不再使用绩点,这一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摆脱“唯绩点论”,让学生不再简单卷学分,而是把更多时间用于创新实践,重视创新创造能力培养与综合素质发展。
我国大学对学生的评价,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百分制评价;第二阶段是绩点制评价,一门课程的绩点满分为5分或者4分;第三阶段,大学开始探索等级制评价,给学生A、B、C不同等级评定。
从百分制到绩点制,再到等级制,目的是防止学生为提高一分而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影响其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培养。其中的基本逻辑是,考85分以上都是A,学生就没有必要为考90分而投入过多时间。
实行绩点制,用意就是破除百分制的“每分必究”的弊端。但为何绩点制评价,还是让学生卷学分呢?其主要原因,一是评优、升学中的单一评价,即用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排序,进行名次评价;二是不少本科毕业生把读研作为毕业选择,争夺保研名额的竞争十分激烈,而学业成绩在保研中占最大的权重。
这就让学生不得不卷绩点。因为,一门课程考得不好,绩点只得3分,就会拉低平均学分绩点。另外,由于最终要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评价,不少学生质疑还不如实行百分制。按照绩点制,一门课程考89分,绩点就少0.3。
这也是把绩点制改为等级制存在的问题。如果仍要按等级评分排出高低,大学生就会从卷绩点变为卷等级,评价学生就会用有多少个A、B排序。而且,为了避免出现同名次问题,还会把等级进一步细化,如把A分为A+,A,A-,进行全年级排名。
也就是说,课程评分的绩点制与等级制,最后都受制于评优、升学中名次评价。这是推进学业水平评价改革必须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为此,大学必须切实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大学有必要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由教授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一道,论证、设计不同学科专业学生的多元评价体系。同时,要遏制考研高考化与保研功利化,引导学生从自身兴趣、能力出发,规划适合自己的升学路径。
如此,大学教育方能实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