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澳门江湖)
7月25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公布了一则重磅消息,决定悬红通缉19名在境外的乱港分子。这些人筹组、成立或参与了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颠覆组织,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干犯香港国安法!
此次被通缉的19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9名在境外组织「香港议会」选举以成立所谓「香港议会」的人士,其中包括男子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蔡明達、冯崇義、吴文昕、曾偉藩,以及女子陳麗珍、龔小夏。另一类是10名作为候选人参与「香港议会」选举,并在当选后宣誓就任所谓「香港议会会员」的人,有女子钱宝芬、吴文君、张信燕,以及男子夏海俊、侯中宇、何永友、姜嘉伟、林千淦、黄振华、黄修和。
这个所谓的「香港议会」,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它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目标包括推动「自决」、制定所谓「香港宪法」,妄图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者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以及特区政权机关等。如此行径,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警方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通缉有关人士,完全是正义且必须之举。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19人中,袁弓夷、何良懋、霍嘉志及蔡明达早前就已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各被警方悬红港币100万元通缉。保安局局长还在2024年6月和12月先后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所赋予的权力,宪报指明袁弓夷、霍嘉志及蔡明达为潜逃者,并指明针对他们而施行的措施。而对于其余15名被通缉人士,警方今日各悬红港币20万元通缉归案,并呼吁市民为有关案件提供消息。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如有需要,警方会悬红通缉更多涉案人士。
说起这个「香港议会」,它的“诞生”就充满了闹剧色彩。早在2022年,袁弓夷就提出所谓「香港议会」,还大放厥词称该「议会」有权力制宪、立法、建立政府机构、进行外交活动,甚至喊出了许多反动口号。他原计划于2023年底举行「香港议会」选举选出35名「议员」,然而这个所谓「议会」的认受性和知名度一直低得可怜。由于乏人报名参选,选举日期被不断延期,一直拖到今年5月才举行。即便如此,参选人数也只有18人,最后只选出15人。而这15人中,只有10人宣誓就任所谓「议员」,另外5人竟在当选后不久先后拒绝宣誓就任或宣布退出。有分析认为,此次悬红金额由以往的港币100万降至20万,正好反映出所谓「香港议会」不过是一群妄图颠覆国家政权的乌合之众。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10名被悬红通缉的当选人中,有6人是台湾反华组织「香港民主建国联盟」成员。两周前,该组织的四名在港成员已被香港警方拘捕,其中3人被以「串谋分裂国家」罪起诉,令人痛心的是,其中一人年仅15岁。这充分反映出境外反华组织利用在港年轻人,煽动并荼毒他们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活动。特区政府必须继续严厉打击境外乱港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严防青少年被渗透荼毒。
警方明确指出,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透过互联网,任何人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参与「香港议会」的及相关违法活动或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同属违法行为。警方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此次公开悬红通缉行动,也充分反映出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对境内境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分子都绝不姑息,定必以「违法必究,虽远必诛」的原则追究到底。
警方进一步重申,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该类行为或活动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香港国安法》适用于在特区以外地方犯下香港国安法下罪行的特区永久性居民,及在特区成立的公司及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此外,香港国安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香港国安法亦适用于不具有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但针对特区实施犯罪的人。因此,香港警方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犯下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
同时,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如犯罪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犯罪,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破其他案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警方呼吁上述被通缉人士要悬崖勒马,珍惜机会,回港自首,不要一错再错。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于7月25日发表声明,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缉袁弓夷、何良懋、姜嘉伟等19名乱港分子的正义之举。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将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有力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等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坚定支持并配合香港警方依法毫不手软打击外逃反中乱港分子,护航「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香港繁荣稳定的道路上,任何企图破坏的乱港分子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正义必将战胜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