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百姓关注)
7月23日19时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榕麻高速下行线35公里+700米处发生一起单方事故,事故车辆已自行驶离到月亮山服务区等待救援。接警后,巡逻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车身多处不同程度受损,经询问,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随后,民警立即开展现场勘察取证。
经查,本次事故是车辆驾驶人邓某某操作不当所致。当天,驾驶人邓某某驾驶车辆从贵阳出发,准备前往桂林。在驾驶过程中,邓某某为图方便,期间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当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一处积水路面时,车辆突然发生漂移碰撞道路护栏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及道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车上人员都按规定系了安全带,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在该起事故中,由于驾驶人邓某某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碰撞道路护栏,造成车辆及道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终,民警依法认定该起事故邓某某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