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艳红 通讯员杨万勇)社区矫正对象黄某为了外出虚构事实、伪造病历、私刻公章,法院以“为生产生活外出,未达情节严重”为由,不予撤销缓刑。对此,贵州省普定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厘清争议,最终黄某被依法收监执行。
2023年3月,黄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被安排在普定县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
今年1月,普定县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时发现,黄某于2023年4月、6月,因不请假外出被社区矫正机构处以警告、训诫;此后,他存在大量请假外出的情形,于是检察官决定对其请销假材料进一步审查。
“按照规定,社矫对象请假外出回来后,要向社区矫正机构提供销假印证材料。不过,经审查发现,黄某的材料存在多处异常。”检察官怀疑其制作虚假资料骗取外出许可。
黄某曾请假5次到贵阳市某医院就医,但其提交的几份病历材料中存在个人基本情况不一致等情形。对此,检察官根据其病历资料中盖有的“贵阳市某中心医用专用章”,前往相关医疗场所进行调查。然而,检察官多方查找发现,贵阳市并没有名为“贵阳市某中心”的医疗机构。
检察官还发现,黄某曾以亲属生病住院急需献血为由请假外出到贵阳市,但其提交的2份献血登记表中,采血量分别为500ml、1000ml,远超常规单次献血上限400ml。相关血液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检察官,未查找到黄某的献血记录,黄某提供的献血登记表确实是该中心印制,但献血成功后,登记表会作为资料保存,不会交还给献血者,只会发献血证。两张表显示的献血时间间隔只有一个多月,而献血采集间隔要求不少于6个月;且一次最大采血量为400ml。据此,工作人员怀疑,黄某可能以献血名义取走该表,并未实际献血。
在证据面前,黄某最终向检察官承认自己为了到贵阳市打零工、见朋友等,通过虚构事实、伪造医院印章及病历等手段骗取外出许可30余天。同时,经调取黄某行动轨迹比对,检察官发现其累计无假外出50余天。
今年2月,该院向该县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4月,该县司法局据此向法院建议撤销缓刑。同月,法院裁定认为黄某“为生产生活外出,未达情节严重”,不予撤销缓刑。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该裁定片面强调外出目的,忽视其多次虚构事由、伪造病历等行为的恶性,法律适用存在偏差。
5月19日,为明确法律边界,普定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司法局工作人员等共同参与。听证会聚焦“务工目的是否能免责?持续性多形态违规如何定性?收监是否符合刑罚必要性?”三个问题进行讨论。
听证员深入剖析黄某行为的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其私刻印章、伪造病历等行径已从单纯违规演变为对司法权威的挑战,严重破坏社区矫正秩序。经评议,全体听证人员一致认定其行为符合“情节严重”情形,应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听证会结束后,该院于当日向法院发出《收监执行裁定检察意见书》。6月17日,法院经过审查,重新作出裁定,认定黄某的情形符合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6月19日,黄某被收监执行。
案结后,为同步推进源头治理,该院向该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文书形式审查+事由实质核查+轨迹动态追踪”监管模式,要求对请假事由开展实质性调查;同时协同执行机关完善跨市县活动申请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市县活动需求,应当及时依法批准,避免“一刀切”造成监管失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