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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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提出“一般不建议在投标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创新性举措,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通知》提出,政府采购项目在投标阶段原则上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允许中标后补交;确需在投标环节提供的,要求采购单位合理设置技术参数,避免变相限制竞争。这一政策导向,既能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减少重复性支出,有效避免因参数设置不合理导致变相控标等问题。此次调整在保障采购质量的同时,促进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优化市场环境。
《通知》要求,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排查采购文件中的歧视性条款,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同时,聚焦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将质疑回复质量纳入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强化政府采购项目监管,确保政策执行精准到位、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