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乐居财经 吴文婷
租房市场即将告别“野蛮生长”。
近日,《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将于9月15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包括7章共50条内容,涉及规范出租与承租活动、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规范经纪机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
在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看来,《条例》是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里程碑。作为住房租赁领域的首部专门性行政法规,《条例》系统整合了合同备案、资金监管、权益保障等多项制度,形成了“事前准入—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完整治理闭环,填补了住房租赁领域的法律空白。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租房人口已接近2.6亿,2025年有望突破3亿大关。有机构预计,到2025年,中国房屋租赁市场规模将达到3.2万亿元,2025年-2030年的复合增长率预计为7.5%。其中,住宅租赁服务市场将占据主导地位,占比超过60%。
不过,伴随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壮大,“隔断房”“甲醛房”“串串房”“群租房”等乱象也频频出现。
针对这些乱象,《条例》对用于出租的住房提出明确要求,包括: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另外,《条例》还提及,住房租赁合同中应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者腾退住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此次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概括起来即一个总则、三大类规范、监管责任并举。其中,一个总则既提及发展目标和适用范围,也提及一些鼓励性举措,如存量房产盘活用于租赁住房供给等。而三大类规范主要包括出租与承租行为、租赁企业的规范、中介机构的规范。监管责任并举方面,主要从监管部门和法律部门的角度出发,营造有序规范的制度环境。
《条例》对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提出了相关严禁性要求,并对房源查验等提出了源头管理要求,加之对于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等情况有相应处罚,这些都将大大有助于减少虚假房源的出现。
“但与此同时,监管也面临两方面挑战:一方面,住房租赁市场主体众多、房源分散,监管部门难以对所有租赁行为进行实时、全面的监督;另一方面,跨部门协调监管也面临挑战,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涉及房产、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要求更高。”业内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