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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成托管所家长不能当甩手掌柜# |新京报快评】#多地图书馆批评放娃现象#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多地图书馆发文批评“家长甩手放娃”现象,呼吁保持安静。衡阳市图书馆工作人员称,每天将近100名无看护儿童在馆,家长点完外卖让孩子待一整天。
不可否认,作为社会的文化场所、教育场地,接纳儿童读者是公共图书馆的功能和职责之一。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而且,一些家长当“甩手掌柜”,把孩子一个人放在图书馆一整天,既是对图书馆的信任,也具有一定的无奈。对双职工家庭而言,把孩子独自放在家里,或让孩子一个人外出玩耍,不安全、不放心,而把孩子送去图书馆,既能看书写作业,还能吹空调避暑,可谓是两全其美。但是,信任不等于托付,并不能成为一些家长把公共图书馆当成免费“托管所”“游乐场”的理由,家长不能就此把自身的监护责任转嫁给公共资源。对于这一点,家长们需有一个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