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多地图书馆发文批评“家长甩手放娃”现象,呼吁保持安静。衡阳市图书馆工作人员称,每天将近100名无看护儿童在馆,家长点完外卖让孩子待一整天。
近些年来,每逢寒暑假,越来越多的家长把孩子送进图书馆。这本身并无不可。丰富的藏书、优美的环境、多样的互动体验,很多城市的图书馆不仅是城市文化地标,还成为不少家长眼中的遛娃宝地。而且图书馆举办的形式各样的阅读活动,对广大家长和孩子也产生不小的吸引力。
但是,暑假开启不到一个月,多地图书馆就发文批评“家长甩手放娃”现象。在笔者看来,这不是小题大做,也不是对青少年儿童读者下逐客令,而是对家长监护责任的公开呼唤。
不可否认,作为社会的文化场所、教育场地,接纳儿童读者是公共图书馆的功能和职责之一。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而且,一些家长当“甩手掌柜”,把孩子一个人放在图书馆一整天,既是对图书馆的信任,也具有一定的无奈。
对双职工家庭而言,把孩子独自放在家里,或让孩子一个人外出玩耍,不安全、不放心,而把孩子送去图书馆,既能看书写作业,还能吹空调避暑,可谓是两全其美。
但是,信任不等于托付,并不能成为一些家长把公共图书馆当成免费“托管所”“游乐场”的理由,家长不能就此把自身的监护责任转嫁给公共资源。对于这一点,家长们需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图书馆是阅读的公共场所,每一位读者都应当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公共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文明阅读氛围,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青少年、儿童读者也不例外。
家长放任孩子在图书馆玩耍、嬉闹,无疑直接破坏了图书馆的安静环境和公共秩序,在客观上影响到其他读者阅读。而且,图书馆的安保人员、工作人员人手有限,暑假人流量比较大,难以看管到每个孩子,而孩子在图书馆内追逐打闹或在楼梯上跳跃游戏,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很可能发生意外事故。
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需要广大家长尽到自身的监护责任,至少在把孩子送进图书馆之前,要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使其遵守社会公德和图书馆相关规定,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
除此之外,有条件的图书馆特别是新建图书馆,不妨优化设计,将空间合理分区,明晰区域边界,以技术手段尽可能减少儿童读者对其他读者的打扰。比如,图书馆可以设立儿童阅读区和儿童专用出入口,并尽可能多安排些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照看孩子。
撰稿 / 何勇(职员)
编辑 / 迟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