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关于对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
经本市司法机关调查确认,北京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10********)和李*平(身份证号码:2204031962********)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作废北京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案涉小客车(原号牌号码:京EJL588)的相关小客车指标;
二、三年内(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8年7月23日)不予受理北京薄*****有限责任公司和李*平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
来源: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