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风芒能源)
风芒能源获悉,近日,《山东省落实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等任务目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根据征求意见稿,因山东省水电规模有限,只对各市设定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各市负责对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下达消纳责任权重,指导重点用能行业企业通过购买绿证、建设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项目等方式,提高绿电消费比例。各市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核算,以本市级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当年绿证净购入量对应的电量为辅。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确定电解铝、钢铁、水泥等重点用能行业企业名单(暂不涉及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按照国家确定的绿电消费比例,开展监测考核。其中,2025年对电解铝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钢铁、水泥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完成情况只监测不考核。
重点工作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提速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全域统筹、海陆并进,加快山东半岛海上风电、集中式陆上风电、“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风电发展,科学推动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等光伏项目建设,稳步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全力提升省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量。
做好消纳责任与电价机制衔接。结合2025年消纳责任权重和2026年预期性指标,科学测算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稳妥有序组织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以市场化方式引导新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支持电解铝行业企业负荷接入公共电网,通过调整自备机组出力,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提升企业绿电消费占比。试点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产业园、零碳园区建设,探索通过绿电直连方式满足企业绿电需求。
据了解,7月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达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文件规定,山东2025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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