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健康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方案》明确,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每2年开展一次评估,每次命名示范县(市、区)、示范机构各100个左右,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
在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创建方面,《方案》围绕6个方面提出具体创建标准,包括:党政重视,部门协同;政策支持,推动有力;固本强基,优化提升;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完善支撑,加强保障;群众认可,评价良好。
在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方面,《方案》明确创建标准:运营满5年及以上(以取得资质时间为准);近2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5%及以上;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适宜的预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期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65%。《方案》同时围绕环境设施、人员队伍、内部管理、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给出优先推荐条件。
《方案》提出,将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此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扩大和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顺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2024年1月命名第一批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