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基金)【2025】1177号
为促进华夏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红利央企,基金代码:51391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07月24日起为红利央企提供主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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