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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毛慧娟 通讯员 姜杨彪 祝欢) “被执行人贾某已被拘传至我院,请你们尽快办理交接手续。”7月16日晚,江山市人民法院向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发出信息,将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贾某拘传并移交给浦城法院。
当天,江山市人民法院联合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开展三省边际法院集中交叉执行行动。三地法院共传唤被执行人37人,拘留6人,扣押车辆1辆,执结案件24件,达成和解15件,执行到位金额156.9万余元。
据了解,在三起民间借贷系列案件中,贾某被浦城法院判决归还10.6万元借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贾某拒接电话、拒不申报财产,甚至隐匿行踪,玩起了“失踪”。
联合执行期间,江山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地缘近、人缘熟”的优势,向村委会干部、村民等摸排贾某及其近亲属情况。当晚,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在其家附近蹲守,确认贾某返家后迅速将其控制。
面对执行干警,贾某顿时慌乱。“债务必须清偿,拒不履行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羁押室内,干警对其释法明理。最终,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贾某于次日支付5.5万元欠款,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江山市、浦城县、广丰区地缘相邻、经济联系紧密、人员往来频繁。2024年6月,三地法院签署《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此次行动是跨域执行协作的实践探索,也是推动执行“一件事”改革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