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近日发布《经理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职业经理人及任期制契约化改革要求,明确以市场化考核机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核心内容: 1. 考核对象与原则 新规适用于实施职业经理人改革的经理层成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强调“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原则,突出业绩导向与风险防控。
2. 考核体系设计 - 年度考核:涵盖经营业绩(权重50%-70%)、重点工作任务(30%-50%)、约束性指标(扣分项)及加分项(上限10分),研发投入超额完成可双倍折算利润。 - 任期考核:聚焦运营质量(如利润总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发展质量(如重大资本运作、科技创新),任期激励与年度绩效挂钩,并设置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条款。
3. 奖惩机制 - 年度绩效低于70分或综合考评“不称职”者,扣减全部绩效年薪;任期得分未达标则取消激励。 - 任期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未改善,激励系数最高下调20%。
4. 动态调整 遇不可抗力或重大市场变化,董事会可酌情调整考核目标,但任期激励将相应扣减5%-10%。
影响范围: 新规通过强化考核结果与薪酬、聘任的直接关联,旨在提升管理层执行力与战略落地效率,同时防范经营风险,为国企市场化改革提供实践样本。
时间节点: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试行文件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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