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于2025年7月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股东会的召集、提案、表决及决议程序,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修订后的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则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集,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要求、公司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规则强调,股东会应严格遵循法律及公司章程,董事会需确保会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均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在表决机制上,普通决议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如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细化累积投票制的应用,要求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并明确差额选举的票数计算及当选条件。此外,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以保护其权益。
规则要求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表决详情及结果。若提案未通过或决议被变更,需特别提示。公司还规定,股东会决议若程序或内容违规,股东可申请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争议事项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法院裁决前决议仍应执行。
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王府井表示,此次修订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高效运作,同时响应监管要求,维护投资者利益。
(注:原文未提及具体生效日期及修订背景,故未包含相关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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