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3日)了解到,为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适用问题执法指南(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有效防止推诿扯皮和“远洋捕捞”现象,切实规范广告领域涉企执法行为。
据了解,《指南二》明确了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直接管辖或者指定管辖的情形,对于通过广告监测、投诉举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广告线索,或者下级部门存在管辖争议、管辖困难的,规定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指定管辖或者直接管辖,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整体作战的广告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指南二》有利于防止对广告违法行为越权处罚或者重复处罚,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