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获悉,山东山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因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被枣庄市山亭区应急管理局罚款9万元。
处罚依据为《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25号第C档。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山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28日,法定代表人许光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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