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阳 通讯员吕曼娟报道 日前,嵩明县纪委监委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学习成果测试,以纪法融合提升监督执纪实效。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将《监察法》学习作为“必修课”,通过领导带头学、分层分类学、创新形式学等方式推动干部开展学习。在专题学习培训、专家讲座、案例研讨、成果测试等的基础上,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在审查调查中严格依照《监察法》规定行使职权。同时,充分利用反腐败联席会议机制,对县域内影响较大、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充分沟通,在确保职务犯罪案件按质按量移动审查起诉外,还对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全面考量,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上半年,共受理问题线索146件,立案39人,留置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推动10余个部门开展警示教育20余次,组织有关干部职工开展纪法学习教育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