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旨在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适应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
《条例》共28条,其中明确县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发展承担主体责任,国务院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明确农村公路建设以提升路网质量为重点,与国道、省道建设衔接协调,促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新建农村公路应符合公路技术等级要求,现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当进行升级改造;要求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保障和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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