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先生家被砸坏的玻璃棚。
连日来,“高空抛物屡禁不止”成了乐山领地城市花园小区业主们的热议话题。
7月21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实地探访该小区。多位业主反映,高空抛下的物品,除日常垃圾外,还包括烟灰缸、菜板、秤砣等。其中,业主叶先生家的玻璃棚已多次被砸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由于缺乏证据,叶先生一直没找到抛物者。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表示,若找不到抛物者时,可以要求可能加害的住户承担公平补偿责任。
业主投诉
我家今年已被“袭击”3次
21日下午,记者在领地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叶先生家看到,其入户花园被砸坏的玻璃棚已经拆除,地上有一些玻璃渣。叶先生介绍,这是一周前被楼上邻居扔的一个鞋刷砸坏的。
叶先生告诉记者,楼上邻居抛物的习惯已经很多年了,塑料盆、毛巾、烟灰缸以及菜板都抛过。“2月份抛的菜板掉在厨房外,3月下旬抛的烟灰缸砸在入户花园里,这次的鞋刷又砸在入户花园里。每次修花园棚都要花上千元。”叶先生说,他曾向物业多次投诉,但都没效果。
出于安全考虑,3月下旬玻璃棚被砸坏后,叶先生将其换成了木板、铝材混合的遮阳棚,没想到一个鞋刷直接砸在了剩下的玻璃棚上。
与之前一样,由于担心破坏邻里关系,叶先生没有选择报警追究抛物者,仅仅只是投诉给了物业,希望物业能全力制止高空抛物行为。
记者走访
有遮阳棚曾被秤砣砸中
其实,在领地城市花园小区,高空抛物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与叶先生一墙之隔的邻居,其遮阳棚曾被楼上掉下来的秤砣砸中,最后也因缺乏证据,不了了之。
与叶先生隔着数栋的一位业主,三天两头会遇到楼上抛下来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7月中旬,情绪激动的他在业主群里怒斥,希望邻居们不要再往窗外扔东西了。
小区多位业主表示,高空抛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他们曾向物业建议安装对空摄像头,但意见没有被采纳。“对面小区就安了,基本杜绝了高空抛物的现象。”叶先生说。
律师说法
证据在抛物案中最重要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告诉记者,依据《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高空抛物的核心原则是抛物者负主责,即谁抛物谁负责,找到具体抛物者是关键,其承担直接的侵权赔偿责任乃至刑责。其次,物业公司承担基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性、过错性责任,即是否安装了有效监控、是否进行了充分宣传和巡查。再次,若找不到抛物者时,则由可能加害的住户承担公平补偿责任(能自证清白的除外)。
“物业不是补偿主体,但其是否尽到安保义务,尤其是监控,会影响其向受害人承担的赔偿责任。”郭刚说,证据在高空抛物案中至关重要,无论是追究抛物者、住户的补偿责任还是物业的管理责任,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现场照片、物品鉴定报告、物业的巡查记录等都是关键证据。因此,对物业公司而言,投入必要成本安装高质量监控、加强宣传和巡查,是规避自身责任风险最有效的方式。
住户被砸找不到抛物者13户业主和物业同担责
据公开报道,2024年3月,家住广州市增城区某小区3号楼的潘小姐在楼下散步时,突然被高空坠落的玻璃杯砸中头部。经送医诊断,潘小姐颅骨骨折、脑震荡,住院治疗共花费10万元。小区物业公司安装的监控因角度问题,未能清晰捕捉抛物具体来源,仅能确定玻璃杯是从3号楼北侧(共15层)坠落。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潘小姐将3号楼北侧01户型(共15户)全体业主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综合考量,13户业主无法完全排除抛物可能性,共同承担70%补偿责任(内部平均分摊);物业公司因管理缺陷对损害发生有间接过错,承担30%赔偿责任;2户业主因提供确凿不在场证明(如异地行程单、单位监控)免除责任。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杜卓滨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