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网购“鸡枞菌种”育出毒菇致中毒!专家:该菌种均是假货丨封面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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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0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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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徐庆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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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底,四川泸州农妇朱仕春网购“鸡枞菌种子”进行种植。然而,她和老伴食用种出来的菌子后却中毒送医。经查,两人吃的竟是毒蘑菇“青褶伞”。7月22日,四川省食用菌研究所研究员李小林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鸡枞菌人工培育技术尚属前沿课题,全国尚未发放鸡枞菌种生产许可,网购平台上大量打着“鸡枞菌种”口号的商品,均是假货!

网购:9.48元的鸡枞菌种包邮到家 10天长出“蘑菇”?

“当时刷到个视频,视频里面说这个鸡枞菌种子在自家就能种出来。”朱仕春回忆,6月24日晚上,在抖音平台刷视频时,她被一则鸡枞菌种的视频吸引,点进视频里的商品链接后,她以9.48元的价格购买了三包鸡枞菌种子。

朱仕春将所谓的“鸡枞菌种子”撒在了门前的大树下。

6月底,随着种子到货,朱仕春按照店家的要求,将种子撒在了自家门前大树下的土壤里,并持续浇水保持土壤湿润。“三包种子的包装袋上都写的是‘家庭蔬菜种子’,里面是黑色的一粒一粒的种子。”

朱仕春将所谓的“鸡枞菌种子”撒在了门前的大树下。

对于店家宣传的鸡枞菌种,朱仕春深信不疑,看着蘑菇一天天冒头出来,她甚至琢磨着,“如果长得多,就给儿子一家送些去。”但是,这些种子长势并不喜人,10天过去,也就只长了4朵蘑菇出来,其中1朵还很小。

摘食:一碗蘑菇汤撂倒老两口 医生鉴定竟是“毒蘑菇”!

7月11日晚上,忙活完农活的朱仕春准备晚饭时,看着家门口的3朵大蘑菇,当天晚上便直接摘了3朵煮汤吃。那碗蘑菇汤,也是朱仕春和老伴在餐桌上唯一的一道菜。

“晚上9点过吃的饭,当晚12点左右,我们就头晕、心慌,两个人都上吐下泻的。”朱仕春说,由于自己是肺癌患者,相较于68岁的老伴,她的症状更严重,身上的睡衣已经湿透,整个人几乎是虚脱状态。

意识到可能是食物中毒后,两人通知了儿子杜先生,当杜先生以蘑菇中毒的症状将两人送至镇卫生院时,镇卫生院建议直接将他们送至市上医院,并叮嘱杜先生,最好带上食用的蘑菇原型。随即,杜先生又带着老人返回家,将未摘的另一朵蘑菇带在身上。

朱仕春用网购的种子种出的毒蘑菇。

7月12日凌晨3时许,杜先生带着父母和那朵仅剩的“毒蘑菇”,走进了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急诊室。

“因为持续性地呕吐、腹泻,导致大量体液流失,两人到医院时已经出现低血容量性休克的表现。”医院急诊科值班医生文学兰介绍,查看了杜先生带来的蘑菇后,她判断两人食用的是青褶伞,一种胃肠炎型毒蘑菇。确认毒株后,医护人员立即予以扩容、补液止泻、护胃等对症治疗,所幸,两人经过三天的住院治疗后,均已康复出院。

朱仕春的出院证明。

维权:从鸡枞菌到毒蘑菇的致命误导 谁为中毒买单?

为何店家宣传的可食用鸡枞菌种,长出来的却是害人的“毒蘑菇”?杜先生循着母亲的购买记录,联系上店家客服,没想到客服却仍然坚持菌种是可食用蘑菇。在多次交涉下,店家也仅是给予朱仕春仅退款的权益。

朱仕春购买的“鸡枞菌种子”截图。

杜先生又与抖音商城平台协商,“平台说他们不会承担医疗费用,最多赔偿200元。”杜先生说,根据店家所展示的营业执照,涉事店铺的注册地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他同步向信阳市有关部门投诉了父母的遭遇。但到7月22日,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复,令杜先生觉得维权颇为困难:“他们说找到了这家店铺的法定代表人,但是该法定代表人说他不晓得在卖鸡枞菌种。”

调查:涉事店铺火速下架商品 但全网仍在热卖“鸡枞菌种”

朱仕春购买的“鸡枞菌种子”商品链接已下架。

但在抖音商城和淘宝等多个网购平台,有大量店铺在出售“鸡枞菌种”,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销售量也从数十单到上万单不等。

记者查询发现,这些平台出售的鸡枞菌种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包装袋密封的颗粒种子;一种是菌菇包。在抖音商城某店铺内,与朱仕春描述相似的鸡枞菌种子卖出了超8500单,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长出来的鸡枞菌是可以吃的吗?”得到客服的明确回复“是的”,这名客服还介绍种植方法,把种子撒到要种植的区域,然后覆盖一层薄土,3天浇水一次即可。

网购平台有大量鸡枞菌种出售。

记者注意到,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在强调鸡枞菌种种植简单、喷水就长。

专家:鸡枞菌人工培育仍是难题 网上销售菌种均是假货

鸡枞菌真这么好种?网上的鸡枞菌种到底是真是假?

“网上所谓的‘鸡枞菌种’,没有之一,都是假货!”7月2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四川省食用菌研究所研究员李小林明确表示,目前,全国尚未发放鸡枞菌种生产许可证,因此,网购平台上大量打着“鸡枞菌种”口号的商品,均是假货!

李小林介绍,鸡枞菌与白蚁之间存在着一种共生关系。鸡枞菌的菌丝体依赖白蚁巢穴内的微环境:白蚁通过咀嚼植物基质培养菌圃,菌丝分解纤维素供白蚁食用,形成封闭的共生循环。“人工栽培至今无法完全模拟这一系统,脱离白蚁巢穴的菌丝体即使存活,也难以形成可食用的子实体。”李小林说。

“鸡枞菌的驯化栽培仍是菌物学前沿课题。”李小林坦言,目前国内仅自己所在单位四川省食用菌研究所,以及云南等地有少量仿生态试验成功。

在李小林看来,网购的“鸡枞菌种子”几乎不可能种出真鸡枞菌,且暗藏中毒风险。他认为,市场上售卖的低价“种子”多为两类:一是其他菌种的菌丝体(如廉价平菇、姬菇),商家利用消费者无法辨识菌种的差异进行误导;二是不明来源的野生菌孢子混合物,可能混入有毒种类(如大青褶伞、鹅膏菌等)。

律师:商家涉虚假宣传或担刑责 消费者可十倍索赔

围绕着朱仕春的事件,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认为,店家与消费者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店家宣传销售的是鸡枞菌种子,最后长出来的却是“毒蘑菇”,这说明店家存在虚假宣传,构成违约。此后,又发生购买者家人不慎食用中毒这一后果,这又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中毒这一法律后果,系因店家违约所致,相应责任应由店家承担。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益律师冯骏表示,作为网购平台,其本身也应尽到相关的审查注意义务。如果在日常的管理中疏忽大意,则平台应当与菌类产品的销售者、经营者对消费者的相关损失承担连带共同赔偿责任。

“如果经营者销售有毒菌类,或者说在销售时未告知菌类不得食用,甚至于直接鼓励消费者进行食用的,造成消费者中毒的,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冯骏介绍,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可要求经营者对自己的相关损失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菌类产品的10倍的金额进行索赔,且索赔的最低金额可不低于1000元。

张柄尧还认为,由于鸡枞与白蚁存在共生关系,一个普遍的科学共识为鸡枞无法进行人工培育,因此,各种通过网络平台倾销所谓鸡枞菌种子的宣传,都不可信。相关行为除面临虚假宣传可能带来的行政、民事等责任外,甚至还面临刑事责任风险。

网购平台有大量鸡枞菌种出售。

“包括销售者若明知并非鸡枞菌种或明知鸡枞菌无法进行人工培育情况下,仍通过短视频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吸引公众购买假鸡纵菌菌种,其行为符合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诈骗罪犯罪构成。”张柄尧补充道,若所谓“鸡枞菌种子”混入有毒菌种最终导致他人误食并导致死亡或重伤的严重后果,则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重伤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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