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3日,尚太科技发布公告,宣布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并披露回购实施结果。
回购计划回顾
2024年10月13日,尚太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10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65.83元/股(含),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10000万元(含)。
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025年1月4日至7月2日期间,多次披露回购进展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0.6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41%。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6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8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6936.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回购方案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且未超上限10000万元。
提前终止原因及决策程序
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依市场情况实施回购。截至公告披露日,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最低限额,且回购股份数量已能满足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的规模。因此,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对公司影响及合规性说明
本次提前终止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与资金利用效率,符合长远利益,不会损害股东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无不利影响。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既定回购方案规定。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情况及后续安排
自2024年10月15日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公告前一日,董事齐仲辉和监事孙跃杰有减持行为,减持情况与首次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中减持计划一致,无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该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36个月内未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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