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已完成首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金额2483.19万元,回购28.7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546%。
回购方案回顾
芯原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300万元(含),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
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7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7.00元/股,最低价为85.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831,899.9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当日,公司累计回购情况与首次回购情况一致,且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执行情况与原披露方案无差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公司条件,不影响上市地位。
回购期间相关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芯原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股权架构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股份变动及后续安排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总数均为525,713,273股,未发生变化。公司本次累计回购的287,000股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披露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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