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2日讯 华丰科技(688629.SH)昨晚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51%,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长虹集团持有公司31.61%股份,并通过长虹创新投和军工集团间接控制公司10.05%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1.6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绵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虹集团9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51%,即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华丰科技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69,148,924股,发行价格为9.26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鹏、黄学圣。
华丰科技募集资金总额为64,031.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148.34万元。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9569.86万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7,578.48万元,分别用于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为6,883.57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4,586.86万元。
申万创新投(为实际控制保荐人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00%,即3,457,446股,获配金额为32,015,949.96元。申万创新投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024年,华丰科技营业收入为10.9亿元,同比上升20.8%;归母净利润亏损1775万元,同比下降124.5%;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7826万元,同比下降396.6%;经营现金流净额为-309万元,同比下降102.6%。
(责任编辑:何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