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全省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据介绍,随着医学影像技术发展、临床需求变化、医疗资源优化,CT、磁共振等检查项目正变得更加普遍。此次调整通过整合项目、规范收费、降低部分检查价格、废止冗余项目,旨在减轻患者负担,同时适应医疗技术发展需求。本次调整取消了我省现行的224个放射检查类价格项目。按照国家立项指南,将我省现行放射检查类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26个全国统一的价格项目,并制定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具体来说,本次调整按照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要求,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对比周边地区价格水平、地区人力成本、设备集采降价、基金使用情况等因素,按照阶段性预期目标价和测算平移价,将我省“X线摄影成像”“PET/CT”等7类项目价格调控在国家医保局治理目标范围内,从低确定新的X线摄影成像、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磁共振(MR)平扫、磁共振(MR)增强、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计算机断层扫描(PET/CT)等项目政府指导价。
新政明确支持数字影像服务。新确定的相关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包含了5元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费”,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患者自愿选择基础上,若提供“数字胶片云储存服务”,可不再提供实体胶片。如需额外提供,可在患者确有需求且知情同意下收取相关费用,实体胶片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执行的相关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减收5元。
省医保局要求,新政启动后,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确定本地区项目价格和医保首付比例。确保项目规范执行。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规范整合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相关费用时参照执行,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