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明月镜片(301101.SZ)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实际控制人谢公晚、谢公兴、曾少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丹阳志明”)出具的《关于减持明月镜片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7日期间,谢公晚、谢公兴、曾少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丹阳志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明月镜片股份2,483,200股,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明月镜片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7日期间的加权均价为46.326元,以此计算,上述减持主体本次减持金额约为1.15亿元。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