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资产”)与蠡县羲和商贸有限公司签署合同编号为:CIAMC202500702001的《资产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河北资产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蠡县羲和商贸有限公司。河北资产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蠡县羲和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蠡县羲和商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及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特此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及其承继人应支付给蠡县羲和商贸有限公司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2、下表中折合人民币贷款本息金额(元)仅供参考,贷款本金利息余额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河北资产联系:0315-5395750或者联系蠡县羲和商贸有限公司18230021916。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蠡县羲和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
序号原贷款银行借款人名称授信合同(协议编号)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担保方式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编号1博野联社博野县顺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保定博野联社农信循借字[2019]第23892019896673号6,500,000.002,505,925.87抵押债务人以其名下位于博野县博野镇大营村南的工业土地使用权(15,532平方米)和地上房产(1,626.9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保定博野联社)农信高抵字[2019]第23892019911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