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转自:经济日报
城市群是指一定地理范围内,基于交通、产业、贸易、人口等关联机制,由核心城市向周边区域辐射带动形成的网络型城市集群。相较于中心城市“一城独大”的空间组织形态,城市群是城镇化高级阶段的产物。在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创新、产业集聚扩散和资源要素流动的背景下,传统区域经济逐步向“核心—节点—网络”一体化均衡发展,最终形成跨地区、多中心、多层级的网络型城市区域格局。我国城市群具有交通方便快捷、产业集聚互补、市场结构匹配、网络外部性强、治理深度协同等系统性优势,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协同发展的主要空间载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我国城市群发展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内在逻辑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我国幅员辽阔,但地区发展不平衡程度较高,在快速城镇化背景下,人口和经济要素向大城市单向流动,形成了以超大、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为代表的区域中心城市;其二,在合理的通勤距离内,中心城市通过产业、贸易、技术服务等途径,辐射周边地区,带动远郊区、卫星城和周边中小城市同城化联动发展;其三,进入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受流量经济驱动,区域格局逐渐呈现网格化、多中心的空间特征,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城市群呈现紧密的区域一体化均衡格局。
“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此后,我国对城市群发展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今年7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
随着区域重大战略的实施,我国城市群建设步伐加快。截至目前,已规划建设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长江中游、关中平原、北部湾、山西中部、滇中、宁夏沿黄、山东半岛等19个城市群,承载了全国70%以上的人口,贡献了8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占全国近九成,发挥了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整体来看,我国城市群建设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城市群内部企业之间经济联系和投资互动日益紧密。从工商信息和企业跨城际投资活动来看,在城市群内部,不同城市间企业互设机构和子公司、投资互动等活动快速增长。以长三角、成渝、京津冀、珠三角城市群为例,2019年城市间企业互投的网络规模和辐射范围显著扩大,较2010年分别增加66%、50%、19%和16%。企业投资流向促进城市间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改变经济效率影响就业,从而对人口流动产生正向影响,加速区域要素流动一体化。
二是通过差异化定位和分类施策提升战略价值。一方面,根据经济规模、综合实力和区位价值,充分挖掘不同等级城市群的发展潜力。例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城市群致力于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成渝、长江中游城市群定位于核心城市群等。另一方面,根据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要,动态调整城市群发展目标。与“十三五”规划相比,在“十四五”规划中,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由“发展壮大”转为“优化提升”,中西部城市群在构建城镇化格局中作用日益凸显。东部城市群重视功能定位并各有侧重,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的区域发展格局。
三是以城市群、都市圈协调联动为依托。我国高度重视城市群内部功能定位及其对区域发展的影响。当前,都市圈已成为区域城镇化空间链条中的关键一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发布,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构建了“一核五圈四带”的网络化空间格局,推动南京、杭州、合肥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发展方式上,逐步由核心城市带动转向以都市圈协同发展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分享毗邻大城市的集聚效益并转化为经济增长动力,以此促进都市圈同城化,再与城市群一体化联动。例如,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由北京向外50公里、100公里、150公里分别形成的通勤圈、功能圈和产业圈构成,通过行政、市场、产业等协同,为京津冀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提供保障。
四是以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成渝城市群发展为例,2021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发布,两地积极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通过机制创新打破行政条块分割,共建跨省域省级新区“川渝高竹新区”,在跨省域运行管理、经济发展、要素保障等领域探索出100余项改革成果,初步形成了以汽车零部件为主的产业集群。
(作者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