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湛江发布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防御台风
“韦帕”的紧急动员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湛各单位,全体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水文、海洋渔业部门预测,今年第6号台风“韦帕”将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继续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于7月20日下午至夜间以台风或强台风级(13~14级)在深圳至湛江一带沿海地区登陆。为全力做好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全市于7月19日20时起进入防风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市联系县、县联系镇、镇联系村、村联系户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对危险区域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切实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出海作业渔船100%回港,渔排人员100%上岸,在港(含避风锚地)船只100%落实防御措施,暴潮巨浪高危区、中小河流洪水高危区、山洪灾害高危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100%安全撤离。
二、按照防风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在全市范围采取“六个停”措施:一停游,市区所有旅游景区停止开放、人员全部安全转移;二停课,学校全部停课;三停航,所有水域渡口停航;四停工,所有建筑工地停止施工;五停电,所有建筑工地、陈旧供电区域及临时搭建供电线路停电;六停聚,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停止活动。全市开放临时避风安置点,妥善安置转移人员。对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请民生保障单位和各抢险救灾队伍,采取强有力措施做好供水、供电、供气、消防、交通、通信和民政、医疗防疫、食品供应保障等工作。
当前,台风“韦帕”已逼近我市,防台风形势十分严峻。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人民紧急行动起来,在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夺取防御台风“韦帕”工作的全面胜利。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0日
下一篇:求是网:城市更新,更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