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山东临沂某餐馆老板因在社媒平台发布“蛤蟆汤”菜品的视频,被兰山区市场监管局认定为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拟罚款45万元。日前,山东省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处罚证据不足、执法程序不当等问题,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并对5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未能充分核实“蛤蟆”是否国家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以及该视频是否真的构成违法广告等核心事实,在此情况下,就贸然拟出巨额罚单,违背了行政执法应有的严谨性。这起事件也反映出部分执法人员的理念偏差。一个小餐馆发布菜品视频的行为,即便存在一定问题,也远未达到需要用45万元巨额罚款来惩处的程度。
这种小过重罚的做法,不仅可能压垮一个企业,还会让其他经营主体心生寒意,严重者还可能破坏当地营商环境。临沂市联合调查组迅速介入并查明问题,及时撤销执法行为、对相关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展现出纠错的决心和行动力,值得肯定。执法的目的不应是惩罚,而应是规范市场行为。只有让每一次执法都在合法、合理的轨道上运行,才能真正维护法治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