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将质证意见和法庭辩论阶段的答辩意见区分开来。”
“针对辩护人意见的答辩可以归纳得更精准、回应得更全面。”
“案件是最鲜活的教材,庭审现场就是最好的练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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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至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评议组在湖南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为提升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把脉开方”。记者跟随评议组一起见证了这场针对出庭公诉能力的业务“体检”。
6月25日,湖南省高级法院公开审理黄某某故意杀人上诉案,该案系一起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故意杀人案件,上诉人黄某某用水果刀捅刺6名无辜群众,致3人死亡3人受伤。湖南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副主任梁驭骁出庭履职。
“黄某某拒不认罪,辩护人作无罪辩护,庭审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庭前,梁驭骁仔细认真翻阅了案卷,多次走访案发现场,用无人机拍摄取证,制作现场方位图,围绕现场遗留的客观证据,引导公安机关复勘现场,确定了黄某某的行进路径、距离及6名被害人之间的间距和遇害时间,还原了犯罪现场。
庭审中,梁驭骁结合无人机拍摄的现场俯瞰图讯问黄某某,揭穿其故意混淆作案地点、绕路行进等辩解。面对辩护人提出的对作案时间、他人作案等质疑,梁驭骁均用事实与证据逐一回应。
“出庭人员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表现理性专业,以客观证据为核心构建了‘时间—空间—行为—结果’的完整证明体系。”全国优秀公诉人、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副主任肖菲在评议时说,“特别是创新使用无人机拍摄制作现场方位图并运用到法庭讯问这一做法,对证明犯罪事实、揭露上诉人辩解起到关键作用。讯问中如果在现场俯瞰图上将被害人遇害地点全部标注出来,再结合遇害时间进行发问的话,更能凸显指控效果。”
同样,由宁乡市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李某某、付某某妨害药品管理案的庭审现场亮点也颇多。
在该案中,李某某未经批准将四种药品磨成粉末,贴上药品标签后非法销售。办案时,检察官陈娟一直在思考,涉药品管理类犯罪专业性较强,如何在法庭上运用证据直观地展示犯罪事实并揭示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特别是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为此,她与办案团队多次探讨并寻找解决方案。
庭审中,办案团队通过出示从李某某处扣押的混装在一起的药丸、已包装好的药粉等物证照片,结合李某某的指认和供述,展示李某某自行磨粉制药的过程,同时,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药物特性、滥用药物的危害等问题进行说明,现场解答控辩双方的提问。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是此次庭审的亮点,通过专业意见让法庭更清楚自行磨粉制药行为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能更好地指控犯罪。”全国优秀公诉人、吉林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肖杨点评时说,建议公诉人在法庭讯问时更深入一些,针对药品来源、配方来源发问,更好揭示犯罪。
“公诉人庭上能战、庭下善思,应对游刃有余,整个过程展现了新时代公诉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良好形象和专业素养。”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助理姜勇在评议时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庭审节奏的把控,注重质证回复的逻辑性和针对性。
“公诉人展现出了过硬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庭审过程亮点颇多。”最高检第八评议组组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吉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曾天对庭审准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文书质量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建议认真落实“三个善于”,深化对庭审规律的分类研究,持续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和公诉人前瞻性、梯队化培养,高标准淬炼公诉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