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记者7月18日获悉,日前,呼和浩特市工信局和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呼和浩特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据悉,本批次申报主要支持技术装备首台(套)奖励、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业企业能级提升奖励、“入规”奖励、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级(工信部)试点示范项目等方面符合条件的项目。
按照《通知》申报要求,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已经获得财政支持、重新包装的项目不得上报。且项目申报企业要作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的承诺,一旦发现虚假承诺,将被列入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申报。
《通知》还指出,在“信用中国”查询中有环保、安全等方面失信行为或者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及时进行修复的企业不予支持。各地区工信、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审查上报、监管调度、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康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