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1日起,乌鲁木齐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现行的15倍提高至40倍。这一政策调整将使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得到显著提升。
7月1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推动乌鲁木齐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经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自7月21日起,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将由现行的15倍提高至40倍。该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近六个月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借款申请人为购房人;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提供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同意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还款方式等。
近年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优化,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对购买本地新建商品房(现房)、装配式建筑或多子女家庭首套住房的缴存家庭,最高可贷额度达144万元。当前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处于历史最低位,2025年推出的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线上解押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了业务办理便捷性。
来源: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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