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济南发布
一、消费券发放时间
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11月15日
二、参与对象
参与用户:活动期间手机定位在济南市的用户(不限户籍,在活动平台已绑定手机号且已完成实名认证)均可参与领券。用户需在每批次发放时间内领取消费券,在消费券有效期内核销使用。
适用场景:
零售类:商超(不含数码产品、家电、家居等按国家和省规定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涉及的各品类)、便利店、食品零售店
餐饮类:餐饮门店、住宿酒店的餐厅
适用商家以活动页面公布为准。
三、消费券面额设置
1.零售消费券: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满300元减60元。
2.餐饮消费券:满100元减25元、满200元减50元、满300元减75元。
四、消费券发放轮次
本次消费券发放分为5轮,共计14批次。具体发放时间设置如下:
五、消费券领取及使用规则
此次消费券通过“抖音”APP发放,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同一用户每批次零售、餐饮消费券可在“抖音”APP各领取1张(同一账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同一移动设备、同一银行卡号、同一支付账户或其他信息相同等,符合以上任意一项的,视为同一用户)。
(一)领取规则
用户注册登录“抖音”APP,搜索2025年济南市“泉城购”零售、餐饮消费券,也可直接搜索关键词“泉城购”,进入活动主会场页面领取。活动期间也可在活动商家商品页面及直播间领取,成功领取的消费券可在“抖音APP-我的-红包卡券-我的券”页面查询。
(二)使用规则
1.用户领取政府消费券后,在“抖音”APP活动商家商品页面下单购买商家券(餐饮套餐券/代金券或零售提货券/代金券)时,满足消费券使用标准即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到店消费时使用“抖音”APP支付核销商家券。
2.政府消费券领取后24小时内有效,使用政府消费券购买的商家券当批次内有效。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则该券自动过期,且消费券过期后不再补发。
3.用户在“抖音”APP单笔订单中使用消费券不可购买2个或以上团购套餐。每单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严禁拆单,可与平台或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叠加。
4.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充值。在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该张消费券将返还到用户账户中,退款后返还的消费券原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已经超出该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该张消费券不予返还,且无法再次使用。
六、特别说明
(1)领取的消费券仅限本人核销使用,不得出现同一人核销多张消费券以及使用手机拍摄、截屏的消费券二维码照片核销消费券的情形。
(2)活动期间,市商务局、合作平台将实时监测活动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将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对于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等非法因素造成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市商务局有权提前终止活动。
(3)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4)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平台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领券用户的信息,用户领取消费券即视为同意平台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
(5)参与本次活动的用户开具发票金额为实付金额,不含补贴金额。发票备注中需注明2025年济南市“泉城购”零售、餐饮消费券活动字样。
七、其他
若用户对本活动规则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抖音客服:950525,根据指引“到店就餐/美食团购”-“其他问题”进行咨询,工作时间:09:00-23:00。
若活动商家对本活动规则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抖音客服:950529进行咨询,工作时间:09:00-23:00。
活动解释权归济南市商务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