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监行处罚字〔202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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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柳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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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