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钢铁冶金)
关于公司行政办公区、
厂区禁止吸烟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公司大力改善、提升办公环境的要求,公共事务处进一步加强公司行 政办公区及厂区环境治理力度,消除火灾及生产安全隐患,现将公司行政办公 区、厂区禁止吸烟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要求
1、公司行政办公区除吸烟室(点)、高层领导办公室以及来宾接待过程中 有吸烟需要的接待室、会议室外,其余室内、外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2、厂区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厂区道路、绿化带、室外卫生间、作业现场, 办公楼公共区域包括门厅、走廊、卫生间等)全面禁止吸烟。
3、各单位统一规划吸烟室(点),除吸烟室(点)外,其他办公室、休息 室、会议室、操作室、库房等区域禁止吸烟。
4、各单位应做好吸烟室(点)的环境卫生、消防管理工作,公共事务处对 各单位吸烟室(点)不定期进行检查。
二、检查与考核
1、对违反上述通知要求执行的员工,一经发现,考核吸烟人 100 元/次。
2、各单位禁烟区域发现烟头,对单位责任人考核 100 元/个;吸烟室(点) 环境差、卫生脏乱、存在消防隐患的,对该区域责任人考核 100 元/次。
3、各单位、区域负责人对各自所辖区域进行管理,指派人员开展日常管理、 检查,发现违规吸烟人员立即上报,奖励举报人员50 元/人次。
4、第三方单位及人员由合同签订单位进行管理,未按要求执行的由合同签 订单位按照考核标准落实考核。
此通知2025 年 7 月 18 日开始执行,请各单位切实传达到本单位员工及第 三方人员,并认真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共同维护安全、整洁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公共事务处
2025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