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一国企副总经理张朝阳被查,这一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张朝阳在国企岗位上本应肩负起重要职责,却未能坚守底线。他的被查彰显了国家对国企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向社会传递了维护国企廉洁形象的决心。国企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必须保持清正廉洁的风气,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这一事件提醒着所有国企从业者,要时刻牢记廉洁自律,依法依规行事,共同为国企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做出贡献。
龙岩市龙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朝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朝阳简历
张朝阳,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龙岩市新罗区人,大学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92年10月,任县级龙岩市面粉厂技术员;
1992年10月至2009年4月,任龙岩市(新罗区)面粉厂副厂长;
2009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龙岩市天宝工业厂房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2012年10月至2015年1月,任福建龙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经理、工会主席;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福建龙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龙岩市新罗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任龙岩市新罗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20年3月至今,任龙岩市龙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间,2020年3月至2024年6月兼任龙岩新罗产业园区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