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1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南京舜泰宗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舜泰宗华”)为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泰宗华持有公司股份 10,142,99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舜泰宗华拟自2025年8月20日至11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4,39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减持计划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仁荣先生、高正松先生、陈新国先生在舜泰宗华间接持有的份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在舜泰宗华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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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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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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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副总裁邹建国先生通过舜泰宗华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90,089股,公司监事李有宏先生通过舜泰宗华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5,633 股,均不超过其通过舜泰宗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仁荣先生、高正松先生、陈新国先生在此次减持中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在舜泰宗华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高级管理人员邹建国及监事李有宏承诺如下: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自主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