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天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暂停与杭州恒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光伏电站建设领域的业务合作,暂停期限为一年。暂停期满后将重新评估合作资质。已签署合同的项目仍按原约定履行义务。中天绿能称,杭州恒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承接公司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749.58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丽水熙和)期间,存在以下严重违约行为:未严格执行行业技术标准与施工规范;施工质量存在多项缺陷;对整改要求消极应对,整改时效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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