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气象局于2025年7月16日18时50分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7月16日19时00分至7月17日19时00分,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陇南市(武都区、成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定西市(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金昌市(永昌县),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白银市(白银区、会宁县、景泰县),张掖市(甘州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乐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甘肃中牧山丹马场),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武威市(凉州区、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平凉市(庄浪县、静宁县、华亭市)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黄色预警),请注意防范。
预警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预警信息后,结合当地气象台站的天气预报资料,修正并发布本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地质灾害防御建议:
1.预警区县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2.预警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同气象部门的会商研判,做好值班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驻守技术支撑单位,对预警区隐患点、风险区开展排查,针对成灾风险较大的隐患点、风险区,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监测预警、避险转移等防范措施。
3.预警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至辖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确保“叫醒叫应”,并落实好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等各项工作,一旦出现险情,按照“三个紧急撤离”的刚性要求,疏散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