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淳化法院通过搜查、移送拒执罪等手段成功执行一起积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郭某与被告李某、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淳化县人民法院审理由被告李某、刘某赔偿原告郭某各类损失共计110000元,但李某、刘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案件义务。无奈之下,原告郭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淳化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线下调查等措施,查明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及网络银行账户有存款9484.4元存款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遂将以上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郭某。
2025年6月,郭某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淳化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向李某、刘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组织执行干警对其手机、住所进行了搜查,查明被执行人近几年工资收入37万元(现金),其使用他人微信流水100余万元,淳化法院将该线索依法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李某、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还款。2025年7月2日,李某将剩余未履行案件款全额支付至法院执行专用账户。
在本起执行案件中,淳化法院分利用网络查控、实地搜查等手段,搜集拒不履行案件义务证据,以刑事移送彰显打击拒执决心,撕破被执行人“无财产”谎言,打破被执行人侥幸心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下一步,淳化法院将持续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完善公检法联动机制,以高压态势维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提醒: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作者:王媛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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