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筑业那点事儿)
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似乎又给一造证书带来了一丝 “翻身” 的曙光。
办法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造价专业)的造价专业人员。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造价专业)的造价专业人员原则上人数不少于3个。
这一规定不仅直接提升了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招投标环节的话语权,更从制度层面夯实了一级造价工程师的专业价值。
原文如下: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改革,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政策衔接,确保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工作顺利开展,需对现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进行修订。为此,我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涉及新标准、新规定的执行,情况紧急,征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请将《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2)反馈至电子邮箱67558574@qq.com。
联系电话:028-83337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