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懵了:买的二手车竟是“凶车”!公司称不知情,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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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3: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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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坊

众所周知

发生过非自然死亡的“凶宅”

在买卖前上家和中介

是必须如实告知购买人的

由此引发的退房官司也不在少数

那么

如果买到了发生过

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二手车

买卖合同能撤销吗?

近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

因购买到发生过死亡事故的二手车

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18日,张先生与某二手车交易公司签订合同,以16.4万元购买一辆二手车,公司保证车辆无事故、无泡水、无火烧。张先生通过信用卡分期支付款项后,双方完成车辆交付及过户。

然而开了一年半

竟发现这辆二手车是“凶车”!

2024年9月,张先生偶然间发现该车2022年11月曾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车辆未受损),难以接受,遂诉至法院,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公司退款并赔偿损失,认为该事故虽未影响车辆性能,但按公众认知会贬损车辆价值、影响购买意愿,自己因公司过错产生误解。

对此,二手车公司称出售时并不知情,车辆可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不同意撤销合同。

法院判决

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基于重大误解

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本案中,公司承诺车辆“无事故”(行业标准指无影响使用和安全的结构性损伤),涉案车辆虽因致人死亡事故不属于严格“事故车”,但该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公司未全面核验车辆信息,导致张先生基于不完整信息购车。

从消费者角度,致人死亡事故与张先生对“无事故”的认知差异巨大,且足以影响其购买决策,故张先生的购车行为属重大误解。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合同,公司退还16.4万元并办理车辆变更登记,双方均未上诉且已履行判决。

法官释疑

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贺美娟指出,本案中二手车销售公司虽无欺诈故意,但因未审慎核查导致张先生产生错误认识并购车。此案处理对平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妥善解决此类纠纷及维护消费者权益意义重大。

二手车交易场景下“事故车”的理解

二手车领域“事故车”指因碰撞等原因导致主体结构件或重要安全部件受损或更换的车辆,并非发生过事故就是“事故车”。本案车辆虽涉致人死亡事故但主体结构未受影响,不属行业“事故车”。不过,作为专业销售主体,被告本应全面核验车辆信息并如实告知,因其未尽责造成的损失需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

↓↓↓

交易中,若买方避讳重大事故车辆,需专门约定,卖方应诚信披露相关信息。

此外,重大误解构成要件包括存在错误认识且错误具有“重大性”,行为人可行使撤销权。本案中,被告未尽责导致车辆实际情况与张先生认知差异大,且该事实影响车辆价值及购买决策,故张先生购车属重大误解。

法院提醒,行为人发现误解后应固定证据,及时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

来源:新闻坊综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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